新疆政府日前印發的《自治區 2014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明確了2014 年新疆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即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69.23 萬噸以內,較2013 年增長不超過2.5%;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71.65 萬噸以內(含機動車),較2013 年下降5%以上;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57.37 萬噸以內,與2013 年排放量持平;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 4.12 萬噸以內,與2013 年排放量持平。 (石化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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