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近日召開的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關于提高寧夏回族自治區排污費征收標準的匯報》,在現行收費基礎上,寧夏擬對廢氣廢水的排污費征收標準各提高一倍。據介紹,寧夏目前廢水每污染當量為0.7 元,廢氣每污染當量為0.6 元。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后,將主要影響13 個行業 1988 家企業的污染治理投入。其中,14 家火力發電企業征收的排污費占到總征收費的50%,化工、造紙、煤炭開采和石油等4 個行業占40%,醫藥、水泥、鋼鐵、餐飲娛樂等9 個行業占 10%。(石化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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