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2024年中國品牌價值評價工作的通知》(國品會〔2024〕40號)和《關于組織參加2024年中國品牌價值評價工作的通知》(中石化聯質發[2024]143號),2024年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三個轉變”的重要論述十周年,也是實施“十四五”規劃的關鍵之年,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質量強國建設綱要》的要求,為高質量推進品牌建設工作,全面提升我國品牌發展總體水平和國際影響力,中國品牌建設促進會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2024年品牌價值評價工作,并由我會組織推薦涂料顏料行業優秀企業、園區參加,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范圍與對象
2024年品牌價值評價包括企業(產品)品牌、自主創新品牌、區域品牌。其中,
——企業(產品)品牌,主要面向涂料顏料行業中具有產業優勢、品牌建設基礎較好、品牌評價條件成熟的相關子行業的優秀企業。
——自主創新品牌,主要面向涂料顏料行業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核心技術的中小企業。
——區域品牌,主要面向石油和化工產業集聚區(化工園區)。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一是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且近5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環保等事故,無相關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二是在所屬領域或同行業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影響力和市場占有率,品牌建設特色鮮明、具有一定成效。
(二)具體條件
1、企業(產品)品牌應是近三年連續盈利且企業利稅(凈利+稅)年平均值達到2億元人民幣(制造業)。其中,企業品牌是指以企業集團為主體的品牌;產品品牌是指以企業集團的某一類產品為主體的品牌,其評價指標只包括該類產品所對應的相關數據。企業可根據自身發展情況自主選擇申報企業品牌或者產品品牌。
2、自主創新品牌應在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和核心技術方面表現突出,近三年連續盈利且企業利稅年平均值達到6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側重于具有較好發展潛力和競爭優勢的中小企業。
3、產業集聚區區域品牌應是相關部門批準的國家級園區,應具有較強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區域品牌受益產業的盈利能力高于同業平均水平,且2023年總產值達到100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評價方式
按照自愿參與、不收取費用的原則,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化工園區積極參加評價工作。評價方法和指標依據《品牌評價 品牌價值評價要求》(GB/T 29187/ISO 10668)、《品牌評價 基礎和原則》(GB/T 39654/ISO 20671)、《品牌評價 多周期超額收益測算法》(GB/T 29188-2022)、《品牌價值評價 石油和化學工業》(GB/T 31281-2014)等品牌評價相關標準。
四、宣傳發布和結果反饋
對品牌價值評價較高、品牌發展潛力較大的優秀品牌,中國品牌建設促進會聯合有關單位通過權威媒體公開發布評價結果并進行宣傳報道。
評價結束后,中國品牌建設促進會向參評企業、化工園區出具本企業、本園區的品牌價值評價結果通知書。
五、有關要求
1、請符合條件的參評企業、化工園區根據自身的特點和優勢,按照要求填寫品牌價值評價相關數據信息,須保證各項數據和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和準確性。參評企業應選擇企業品牌、產品品牌、自主創新品牌其中之一進行申報,不可重復申報。參評企業不得同時通過多渠道進行申報。
2、請參評企業、化工園區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線完成品牌價值評價相關數據信息填報,逾期視為放棄參與此次評價。
六、其它事項
請有意參評的企業、化工園區提前與我會聯系,并將蓋章的《2024年中國品牌價值評價參評反饋表》(見附件)掃描件電子版發至[email protected],以便及時獲取中國品牌價值評價申報系統網址、賬號注冊授權碼及填報說明。
七、聯系方式
李力 010-62253382 / 13581567188
E-mial:[email protected]
1、2024年中國品牌價值評價參評反饋表
2、關于組織參加2024年中國品牌價值評價工作的通知(中石化聯質發[2024]143號)
中國涂料工業協會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