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有點兒木材就叫實木家具行不通了。正在市質監局網站征求意見的北京市地方標準《家具標識標注通則》規定,那種面板用實木木材,里面用人造板制造的家具,只能叫綜合類木家具,而不能稱為實木家具,更不能叫全實木家具。
該標準將家具分為木制、金屬、軟體、玻璃、其他家具5大類16小類,其中木制家具又分為全實木、實木、人造板類、綜合類木家具和紅木家具。所有木質零部件(鏡子托板、壓條、五金配件除外)均采用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制作的家具,才能稱為全實木家具。基材采用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制作,表面沒有覆面處理的家具,叫實木家具。而基材采用實木、人造板等多種材料混合制作的家具,叫綜合類木家具。那種以纖維板、刨花板、膠合板、細木工板、層積材等人造板為基材制作的家具,只能叫人造板類家具。
市消協相關人士表示,近年來家具產品的投訴中材質糾紛占了很大的比例,主要就是銷售商在家具標識標注上“耍花槍”,比如用花哨的名稱包裝低檔木材、人造板家具冒充實木家具、非紅木冒充紅木等。標準實施后,若發現家具材質標注名不副實,將對商家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