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化工行業安全生產整治攻堅行動方案》印發,將自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對全省化工園區及企業安全生產進行提升改造。其中,化工園區要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園區外企業禁止新建、擴建化工生產項目。同時,再次重申列入搬遷改造企業必須按時完成,并要求立即停產。
《方案》要求,對化工園區科學評估園區安全風險,不符合區域環境容量風險和安全風險容量要求的,不得入園;對風險外溢可能產生“多米諾”效應的企業,實施停產改造提升;對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勞動密集型非化工企業,以及園區周邊不符合安全防護距離要求的村居、學校等,限期實施搬遷,并要求園區管理機構要建立園區安全、環境、應急一體化防控信息平臺,與園區內所有企業安全監控信息對接,對突發情況及時預警,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等。
同時,對于園區外的化工企業,不得新建、擴建化工生產項目,在對現有裝置進行安全、環保、節能等升級改造時,不得增加品種、產能等;列入關停取締的企業應立即停產,并于2019年10月底前拆除關鍵(危險)部位設備設施和危險裝置,消除安全隱患,攻堅行動期間暫停危險化學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許可。
《方案》提出,對不符合產業政策、手續不全、安全生產條件不合格、環保不達標、風險突出且不能有效管控的化工企業,依法依規關閉、取締;對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區、不符合城市發展規劃、不滿足安全防護距離要求的化工企業,加快實施搬遷。
最終,要實現百家化工生產企業事故發生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化工行業“小而多”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新建項目入園率100%。同時,化工行業自動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關鍵危險崗位實現“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化工園區監管平臺與園區內企業安全監控信息對接率100%。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責任全覆蓋、管理全方位、監管全過程”的安全生產治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