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2016年,人們經歷了一次又一次推陳出新:全面兩孩政策落地,分享經濟異軍突起,消費品工業迎來“品質革命”……令人目不暇接的變化,改變著我們的經濟、社會和生活。
這一年,全面深化改革在攻堅,一系列巨變,令人耳目一新。
同樣,環境保護領域改革創新,也呈現出風起云涌之勢,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開展試點,《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印發,環評改革深入推進……在一系列改革創新之舉中,極為濃墨重彩令人記憶深刻的一大手筆,便是中央環保督察。
從督企到督政,黨政同責破局
2015年底,中央環保督察在河北拉開試點帷幕。“中字頭”的環保督察,部級領導任正副組長;與26名省部級領導干部及12名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個別談話,對省委、省政府18個有關部門進行走訪問詢;受理群眾來電來信舉報并對有效舉報進行督辦和抽查,收集情況、聚焦問題;針對梳理出來的問題線索,赴石家莊、保定、邯鄲、邢臺和唐山等地開展下沉督察。從組織規格到督察對象,從工作機制到督察方法,與過去各類督查相比的不少鮮明變化,讓人們對這次中央環保督察充滿了期待。
4個月后,督察結果亮到了公眾面前,“河北省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視程度和工作力度,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仍有較大差距”“原省委主要領導對環境保護工作不是真重視,沒有真抓”,如此彈射利病的措辭,在此前的各種督查中聞所未聞。
看似出乎意料,其實在情理之中。
早在2015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就審議通過了《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并為中央環保督察指明了方向,確定了基調,“要把環境問題突出、重大環境事件頻發、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力的地方作為先期督察對象”“要強化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的要求,對問題突出的地方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督察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地方黨委政府如何把環保責任落實到位。由破解這一難題開始,明晰各職能部門環保職責,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等次第展開,在河北試水,并延展到第一批、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
地方黨委政府不作為、亂作為被揭開了蓋子。河北省深州市委書記孫云霞任深州市政府市長期間,超越權限審批應由國家發改委核準的陽煤集團深州化工有限公司年產22萬噸乙二醇項目。孫云霞等6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職能部門怠于履責、弄虛作假被挖出了真相。廣西壯族自治區對梧州市岑溪市相關部門查處百姓投訴案件不力行為嚴肅追責,梧州市紀委及時啟動問責機制,對13個部門共49名黨政干部進行立案查處,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問責岑溪市政府及8個相關部門共28人。
企業無視環保、違規建設被查了個徹底。中石油寧夏石化公司非法傾倒石膏、偷排污水被群眾舉報,寧夏回族自治區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要求迅速徹查,對企業3座臨時消化池未批先建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50萬元,并責令拆除臨時消化池,該公司已完成了拆除;對利用暗管排放廢水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10萬元。
整改,纖悉無遺;追責,具體到人。截至2016年12月,中央環保督察組共向河北省及第一批、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所涉15個省(區、市)交辦30385件群眾舉報環境問題,共約談和問責12472人。“生態環境保護能否落到實處,關鍵在領導干部。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對環保違紀違法問題一追到底。
督察全面鋪開,查找地方病根
中央環保督察,絕非橫空而出的突發奇想,這一改革創新之舉,有著深厚的實踐基礎和緊迫的現實需求。
為推動環境管理轉型,2002年6月,環境保護部區域督查中心先后在經濟發展最熱的華南、華東地區試水;2006年~2008年,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和華北督查中心相繼成立,六大環保督查中心在開展督查的基礎上,于2013年探索推行綜合督查,由督企向督政轉型。
“干出了地位,干出了名堂”,但環保督查中心工作和運行模式也出現了“不適應”:以事業單位的身份監督政府和行政部門,地位顯得尷尬;以環境保護部名義督查地方政府,督政力度、影響層級和范圍都有限,權威性、震懾力不夠,難以形成有效約束;對環境違法問題只有檢查、調查和處理建議權,“缺乏相應的制約手段”。
這些問題和瓶頸,需要更高層面上的督察才能突破。
中央環保督察由此應運而生,其背后是重大的機制變革。
層級高。從環保部門牽頭到中央主導,代表黨中央、國務院開展環保督察;從以查企業為主轉變為“查督并舉,以督政為主”;國務院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的組織協調工作由環境保護部牽頭負責。這是我國環境監管模式的重大變革。
目標明。推動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督察的對象主要是各省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并下沉到部分地市級黨委和政府。明確指出各級地方黨委政府存在的問題,切實推動其落實改善環境質量的責任。
工作實。堅持邊督邊改。督察進駐期間,對群眾舉報全部進行登記分析,將有效舉報分批向被督察地方交辦,要求逐項處理反饋并向社會公開。同時,緊盯舉報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對查處不力的地市和重點案件進行督辦或現場抽查。很多難啃的硬骨頭終于被啃下來了。
力度大。強調督察結果的應用。在督察結束以后,重大問題向中央報告,督察結果向中央組織部移交移送,這些結果作為被督察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
這一系列變化,在連續開展的中央環保督察中,體現得淋漓盡致,形成了一輪又一輪強烈的沖擊波。
2016年7月,中央第八環保督察組進駐寧夏回族自治區,隨后,對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內蒙古等省(自治區)的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陸續啟動。
問題,查找得清清楚楚。有的地方黨委重開發、輕保護,很少專題研究環境保護工作;一些地方環保工作不嚴不實,一些地方工作部署存在降低標準、放松要求現象,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比較突出。有的地方社會快速發展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產業倚重倚能,一些結構性、區域性環境問題未得到根本解決;一些地方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違規開發問題仍然多見,部分區域環境污染嚴重,“好水減少,差水增多”,群眾反映強烈。
癥結,分析得明明白白。
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對生態環境脆弱性、環境保護緊迫性和艱巨性的認識尚不到位,存在盲目樂觀情緒;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尚不到位,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求不嚴,環保壓力傳導不夠;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方面考核偏軟;一些地方環境保護工作主動性不夠;一些地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明顯。
整改,推動得扎扎實實。第一批8個中央環保督察組共向當地政府交辦群眾來電來信舉報環境問題13316件,其中責令整改9722件,立案處罰2906件,共計罰款2.25億元。8省(區)共立案偵查215件,拘留327人;約談2275人、問責3492人。
壓力傳導機制正在逐步形成
中央環保督察,從上到下的一系列變化,正層層顯現。
環保要求在不斷加嚴。河南、黑龍江、寧夏、江蘇、廣西、云南……黨政“一把手”多次部署,重突出問題整改,該停產的一律停產,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問責的嚴肅問責,徹底打通問題整治的“最后一公里”。重長效機制建設,盡快建立生態環境問題的發現、處置等工作機制,從根本上治理痼疾。重環保工作推動,嚴格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責任。
履職意識在不斷增強。“中央督察之后,我們有了緊迫感,也有了‘紅線思維’和‘底線思維’。經過這次督察,我深深感到在日常行業管理中,真要把環保挺到最前面。”南通市農業委員會的干部這樣說。“以前干環保是兩頭急,中層梗阻,督察之后,大家都意識到自己的責任,干工作多想環保的風氣正在形成。”河北省一位機關干部發出如此感慨。
環境質量在不斷改善。通過“督黨委”“督政府”,環保壓力層層傳導,一批百姓反映強烈或久拖不決的環境問題得到解決,地方黨政領導對環保工作的重視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多年解決不了的污染問題,督察組來了,污染企業立即被關停了”,“上半年河北環境質量改善力度空前”,群眾的感受直觀而真實。
中央環保督察這一變,帶動了地方環境管理之變。
河北、山西、湖南、四川、貴州、福建……很多地方紛紛以省委、省政府的名義開展環保督察,計劃用兩到三年不等的時間,對所轄區域開展全面督察。
山西,首次環保督察一個月內共整治違法排污問題508個,督促長治、晉城兩市完成違法排污問題整治508件,罰款總計532.94萬元;問責相關責任人171名,嚴重者已受到開除、免職、調離、黨內嚴重警告等處理。嚴厲,這是當地群眾對督察的評價。
四川,首站督察德陽就有1人被免職,兩企業停產停業,22家企業被立案查處,8人被刑拘,3起涉嫌環境犯罪案件被公布。“逗硬”,這是四川百姓對督察的形容。
2016年歲末,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組先后啟程,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7省(市)迎來督察。截至12月26日,7個督察組共計受理群眾來信來電舉報24141個,累計向被督察地方交辦有效舉報問題14213件,督促地方整改辦結9987件,責令整改9087家,立案處罰5140家,拘留281人,約談和問責6274人。
從中央到地方,環保督察席卷而來。督政問責毫不放松,根治痼疾毫不放松,改善環境毫不放松。這一切警示著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環保應成為決策部署中的當然內容,社會發展中的長線思維,具體工作中的必守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