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29日下發《關于培育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主體的意見》,計劃到2020年,環保產業產值將達到2.8萬億元,培育50家以上產值過百億的環保企業。到2020年,環境治理市場全面開放,政策體系更加完善,環境信用體系基本建立。
根據意見,將對環保產業推行市場化環境治理模式,大力推行特許經營等PPP模式,加快特許經營立法。創新林權模式,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混合所有制等多種方式,鼓勵和引導各方面資金投入植樹造林。推動政府由過去購買單一治理項目服務向購買整體環境質量改善服務方式轉變。
意見指出,要建立完善排污權、碳排放權、用能權、水權、林權的交易制度。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基于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產品,探索實行公共資源的公開競價及拍賣方式,形成價格水平隨供求關系波動的市場化定價機制。
意見鼓勵多元投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農民合作社、民營林場、專業大戶等參與投資生態建設項目。發展綠色信貸,支持排污權、收費權、集體林權、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質押貸款等創新類貸款業務。鼓勵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大力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鼓勵社會資本設立各類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產業基金。
意見提出完善收費和價格機制。在2016年底前,設市城市、縣城和重點建制鎮將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調整至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建立完善城鎮生活垃圾收費制度。
同時,改組成立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領域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以現有中央企業為基礎,探索改組設立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并以此推進國有資產重組整合、股權多元化。
在此基礎上,按業務屬性和市場競爭程度,分類推進國有資本和各類資本股權合作,廣泛吸引各類非國有資本進入,鼓勵開展混合所有制,引導非國有資本參與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項目建設。在人才資本和技術要素貢獻高的混合所有制企業,穩妥推進員工持股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