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第三次企業文化建設促進大會召開前夕,中國化工報記者了解到,最近出版的《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企業文化建設報告》首次發布了《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評價指標體系實施細則》和《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企業文化建設示范單位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這是綜合國內外研究成果、結合行業實際推出的企業文化建設實施工具,對于開展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評價、發揮示范單位引領作用、提升全行業企業文化建設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實施細則》是對石化企業文化建設工作的評價標準。其評價指標堅持全面體現與重點突出相結合,評價方法堅持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評價方式堅持內部評價與外部評價相結合。評價結果將成為進一步推進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依據。
《實施細則》設立了企業文化理念體系、企業文化運行體系和企業文化建設效果體系3個一級指標,其下設置8個二級指標,在二級指標下還分別設置了29個三級指標和8項具體指標。其總分設計為1000分,其中企業文化理念體系270分,企業文化運行體系440分,企業文化建設效果體系290分。《實施細則》指出,各企業可根據實際對分值適度調整。
《管理辦法》指出,企業文化建設示范單位、企業文化建設先進單位的認定主體是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和中國化工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中國化工企業文化建設協會)。原則上每兩年進行一次聯合認定命名。
《管理辦法》規定,凡申報企業文化建設示范單位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具備5項條件,即: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企業文化體系和獨特的示范亮點;制定企業文化發展規劃和實施綱要;擁有弘揚企業文化的傳播渠道和手段平臺;企業文化建設與企業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有機結合;生產經營業績良好,支持公益事業。若申報企業近兩年內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提供虛假材料等行為,都會被免除申報資格。
《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由中國化工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中國化工企業文化建設協會)編制。中國化工政研會表示,我國石化企業眾多,企業的所有制形式、組織結構、企業規模、經濟效益、文化生態等各有千秋,《實施細則》只能作為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評價的基本依據,各單位還要結合實際建立自己的評價指標體系和考評方案,達到以評促建、以評促改的目的。據悉,《實施細則》在發布之前,曾反復在吉林石化公司、華誼(集團)公司、平煤神馬集團公司、西太平洋公司、新和成股份公司、黑松林股份公司等企業進行了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