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觸材料
傳統上,歐盟和美國采用不同的方法制定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法規。然而,但是由于對人類健康存在潛在影響,這兩個地區都越來越將重點放在特定種類的物質。
Hazel O’ Keeffe
“歐洲議會環境、公共衛生和食品安全委員會日益關注對食品接觸材料中特定物質的使用。”
本文首先介紹了美國最近的主要發展,并審視了歐盟的當前形勢,包括正在進行的關于某些食品接觸物質(被有關當局或歐盟視為有實際或潛在問題的)的提案。
2016年1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修訂了食品添加劑法規,剔除了3種含全氟烷基乙基的食品接觸物質(FCS),這三種物質主要用作與含水,含脂肪食物接觸的紙和紙板的防水劑和防油劑。根據與FCS結構相似物質的最新毒性數據,FDA做出以上決定,主要是依據有關這些結構上與FCSs十分相似的物質毒性的最新數據,得出的結論是不能確定這三種FCSs與食品接觸無害。事實上,多年前這些物質就不再用于該行業。2016年4月,FDA也接受了考慮撤銷對三十種正鄰苯二甲酸酯(作為食品接觸制品的組分時)食品添加劑的監管許可的申請。FDA將在申請提交后的90 d 內完成科學審查,但審查時間可能會延長90 d。
繼2016年4月FDA拒絕了食品添加劑的某些申請后,當月后期, FDA收到一份公民請愿書,申請從之前批準1的物質清單中剔除五種正鄰苯二甲酸鹽,同時要求發布新的法規禁止其他8種與食品接觸的正鄰苯二甲酸酯的使用。
含氟化合物和鄰苯二甲酸酯
在歐盟,含氟化合物(包括含有全氟烷基乙基的食品接觸物質)通常用于生產食品接觸材料,特別是紙和紙板。許多含氟化合物確實列入了成員國法規和德國風險評估研究所關于紙和紙板風險評估的建議中。值得注意的是,丹麥環境與食品部提出了一個非約束性建議,在紙張中有機氟總含量中遷移量限值為0.35 µg /dm2 。丹麥當局表明,盡管此限值不受法律約束,但是評估食品接觸紙是否符合歐盟框架法規(EC)No. 1935/2004時(見以下鏈接中2015年10月的情況說明書),會將其納入考慮范圍。
許多鄰苯二甲酸酯(包括正鄰苯二甲酸鹽)被授權可在歐盟范圍內用于食品接觸材料。但是歐盟或成員國的法規對其使用進行嚴格監管。例如,盡管塑料法規(EU)No. 10/2011列出幾種鄰苯二甲酸酯可用作添加劑,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其許可用途十分有限,值得注意的是常常不允許用于嬰幼兒的食品包裝。多個歐盟成員國(特別是法國)已制定了國家法規,禁止將某些含雙酚A (BPA)的食品接觸材料投放市場。此外,歐盟委員會目前正在起草有關在與食品接觸的清漆和涂料中使用BPA的法規,并對塑料法規(EU)No 10/2011進行修訂。
有關BPA的歐盟法規草案
歐盟委員會目前正在起草有關食品接觸的清漆和涂料中使用BPA的法規,并對塑料法規(EU)No 10/2011進行修訂。該草案提出,其將在生效后運行6個月(盡管去庫存條款將繼續適用)。根據EFSA 2015的意見(與當前在塑料法規中規定的SML為0.6 mg/kg相反),該草案規定了塑料、清漆和涂料中的BPA的遷移限量為0.05mg/kg。若此項歐盟新法規一旦被采納,如何解決成員國的BPA法規仍有待觀察。
礦物油的遷移
礦物油會從食品包裝遷移至食品,一直是萬眾矚目的焦點。值得注意的是德國聯邦食品和農業部(BMEL)多年來都致力于起草有關礦物油飽和烴(MOSH)和礦物油芳香烴(MOAH)的條例草案。該條例的第3稿提出食品中的MOSH(C20-C35)的SML設定為 2 mg/kg,MOAH (C16-C35)的SML為0.5 mg/kg。從那時起,歐盟委員會也一直都致力于起草《紙和紙板的技術準則》草案,該草案對MOSH和MOAH設定了完全相同的 SML值(此限值仍在討論中)。
盡管歐盟委員會的準則不具法律約束力,但一旦通過采納后,在沒有國家法規的時候,成員國可在安全性評估中,將其作為參考。因此,德國是否將繼續采用礦物油條例,還有待觀察。然而,為繼續跟進這些舉措,歐盟委員會目前正在準備一個建議,對食品和包裝材料中的礦物油碳氫化合物進行監控。
歐洲議會的方法
最后,仍值得注意的是,歐洲議會(EP)環境、公共衛生和食品安全委員會日益關注食品接觸材料(FCM)中特殊物質的使用問題。在2016年4月,發表了一份關于實施歐盟框架法規(EC)No. 1935/2004(即適用于歐盟市場上所有食品接觸材料包羅萬象的法規)的主動報告草案。該草案包括一項決議議案,呼吁歐盟委員會“確保REACH法規和FCM法規之間更好的協調性,尤其是REACH 法規中列為SVHC的物質(高度關注物質)”。該項議案預計將在 2016年9月由EP進行審查。以上是許多當前或將來可能會受到更多關注的物質中某些物質的簡單示例。這些有限的例子無疑強調經營者在食品接觸物質安全方面應盡量跟上美國和歐盟/成員國政府不斷變革的一些方法,并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從而確保其產品始終符合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法規要求。
1、之前批準的物質是指FDA或USDA(美國農業部)在1958年前簽發文件不反對在食品內或食品接觸的材料中特殊用途的物質。
2、www.foedevarestyrelsen.dk/english/SiteCollection-Documents/ Kemi%20og%20foedevarekvalitet/UK-Fact-sheet-fluorinated- substance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