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協調統一

在歐盟內部,罐聽涂料的法規存在很大差異。罐聽涂料工作組支持對法規進行協調統一,并對遷移物質的安全性進行評估。
罐聽涂料法規的差異有多大?又是什么阻礙其在歐盟范圍內實現統一?
國家層面上的相關法規包括《框架規定》(EC)2004/1935和某些特定物質的歐盟法規到十分綜合的法規,例如荷蘭法規和即將頒發的比利時涂料法令。其他國家的某些法規比較粗略,要使所有的涂料都合規頗具挑戰性。CEPE早年(15年前)就支持歐盟委員會修改關于涂料的決議AP2004/1。遺憾的是,該法規只是一個框架法規,缺乏實施細節,因此我們行業工作組聯合了罐聽制造商、食品行業和涂料供應商,制定CEPE涂料實施規范,并證明其合規性。20多年來,參與罐聽涂料的供應商和用戶都提倡制定食品接觸材料用涂料的統一法規。但歐盟委員會卻聲稱缺少資源。因此,EFSA(歐洲食品安全局)對這些材料的安全性并沒有進行強制性評估。一些成員國不得不采用本國的法規,籍以批準使用非統一的FCM(食品接觸材料)物質。一些國家采用EFSA的規定。根據歐盟法規,符合荷蘭當局發布的涂料規定應足以證明其產品的安全性,然而實際上,情況并非總是如此。
在沒有統一法規的情況下,罐聽涂料部門如何對遷移物質的安全性進行評估呢?
第一步是確定有多少種物質發生了遷移。如果一種物質已進行了風險評估,那么根據每日耐受攝入量(TDI),就可獲得明確的遷移限量(SML)。如果SML高于總遷移限量(OML),那么OML將是適用的。如果滿足限制條件,則視該物質是安全的。非人為添加物質(NIAS)目前正在接受詳細審查,由于目前并無規定的方法,罐聽涂料部門已成立一個特別工作組來解決該問題,同時制定出自身的指導方針。ILSI(國際生命科學學會)工作組正在對從FCMs中提取的遷移物的基因毒性進行生物分析。這連同調味料、添加劑和食品接觸級材料研究項目(FACET)的接觸風險評估方法一起將被納入到規定中。多年來,業界已經已建議要采用一種可能的方法,以解決FCM不統一的問題,包括風險評估規定。這將需要歐盟委員會、EFSA和成員國與行業溝通后達成共識。盡管不會取代統一的法規,但要確保對所有非統一的FCM都進行評估,達到以同一水平保護消費者。